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 |
基金代码 |
000020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3年2月25日 |
成立日期 |
2013年3月19日 |
成立规模 |
15.096亿份 |
资产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余广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通过采用品质投资(Quality investing)策略,投资于具备卓越企业品质资质的公司,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