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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安深证300
基金代码  160415 最高认购费率  1.0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指数型 投资风格  LOF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1年8月1日 成立日期  2011年9月2日
成立规模  6.080亿份 资产规模  3.25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基金经理人  许之彦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0.50%(每年) 托管费率  0.10%(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1.2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指数化投资具有低成本、管理透明及分散化程度高等优点,能稳定地获得与标的指数相近的回报。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采用全复制的被动投资策略构建投资组合,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指数化投资工具,力争使投资者充分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和证券市场发展的成果。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债券、现金等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若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合理方法替代等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当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市场因素影响或法律法规限制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投资于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同时,本基金也将适当参与债券配售,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分红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分红实施日(具体以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4、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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