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 |
基金代码 |
161613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3月5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4月6日 |
成立规模 |
--- |
资产规模 |
0.79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建强、李勇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15元(4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结合增强收益的主动投资,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偏离度控制在0.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7.75%以内、基金总体投资业绩超越创业板指数的表现。
投资理念
本基金选择能够反映创业板市场快速成长,并具有良好市场代表性和流动性的创业板指数为股票组合的跟踪标的,力求通过指数化、分散化的投资方式,坚持买入并持有的长期投资策略,以获取中国创业板市场长期增长带来的收益,从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 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于股票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中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2、股票组合构建 3、股票组合调整
分红政策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在满足以上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收益和风险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