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增利债券A/B |
基金代码 |
519680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08年3月3日 |
成立日期 |
2008年3月31日 |
成立规模 |
103.228亿份 |
资产规模 |
37.50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李家春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30元(8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1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自下而上个券选配,在控制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前提下,主要通过投资承担一定信用风险、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投资理念
收益是源于对风险的合理预期和有效管理。本基金在坚持一贯的价值投资理念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的研究分析,追求和挖掘经过有效风险管理的持续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仅限于参与新股认购和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权证投资仅限于参与可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即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证。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60个交易日,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本基金的投资对象重点为承载一定信用风险、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别配置;同时在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债券(含公司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包括其它券种在内的债券流动性、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等因素,自下而上地配置债券类属和精选个券。通过综合运用骑乘操作、套利操作、新股认购等策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分红政策
1.由于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以及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A/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基金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结算机构将以其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为准;7.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8.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9.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10.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两次;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