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 |
基金代码 |
165807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投资风格 |
创新封闭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3年3月25日 |
成立日期 |
2013年4月25日 |
成立规模 |
11.207亿份 |
资产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东吴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丁蕙、杨庆定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10%(前端) |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主要投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等。 本基金不能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也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二)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三)信用品种投资策略与信用风险管理 (四)可转债投资策略 (五)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一)本基金分级运作周期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分级运作周期届满,转型为东吴鼎利债券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8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内,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鼎利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鼎利B 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