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于1999年10月15日在北京成立,下辖25个办事处和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邦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直属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60亿元,外汇5亿美元,由财政部全额拨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于2000年5月19日挂牌成立,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辽宁省内设立的唯一经营机构。成立至今,共接收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折人民币363亿元(不含表外利息和孽生利息),涉及9904户债务人,贷款户遍布在整个辽宁地区的14个省辖市及44个县(市),主要采取资产拍卖、债券(打包)转让、以物抵债、诉讼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截止2004年末,大连办事处资产总额约326亿元,包括政策性债券资产59亿元,债转股18亿元,财政富委托处置的中国银行损失类贷款109亿元,商业化收购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可疑类贷款分别为86亿元和54亿元。几年来,在公司领导下,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和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