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期权是指交易双方在合约中事先规定:在约定的日期(或约定的日期到期之前的任意时间),按照预先约定的汇率用一定数量的一种货币购买(或卖出)另一种货币的权利。
个人外汇期权
个人外汇期权业务实际是对一种权利的买卖,权利的买方有权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权利的卖方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某种货币;同时权利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从汇率变动中保值获利的灵活工具和机会。具体分为“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两种。
买入期权
“买入期权”指客户根据自己对外汇汇率未来变动方向的判断,向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买入相应面值、期限和执行价格的外汇期权(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期权到期时如果汇率变动对客户有利,则客户通过执行期权可获得较高收益;如果汇率变动对客户不利,则客户可选择不执行期权。
卖出期权
“卖出期权”则是客户在存入一笔定期存款的同时根据自己的判断向银行卖出一个外汇期权,客户除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外还可得到一笔期权费。期权到期时,如果汇率变动对银行不利,则银行不行使期权,客户有可能获得高于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如果汇率变动对银行有利,则银行行使期权,将客户的定期存款本金按协定汇率折成相对应的挂钩货币。 对于外汇期权来说,执行价格就是外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汇率。 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期限内,无论价格怎样波动,只要期权的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的卖方就必须以此价格履行义务。如:期权买方买入了看涨期权,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若价格上涨,并且高于执行价格,则期权买方就有权以较低的执行价格买入期权合约规定数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权卖方也必须无条件的以较低的执行价格履行卖出义务。